
执业背景
黄光杰律师就职于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他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自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以来,已处理超过千件案件,是一位专职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联系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
执业理念与擅长领域
黄光杰律师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尤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
代理典型交通事故案
在2024年12月2日判决的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黄光杰律师代理原告黄XX。2021年3月30日,黄XX驾驶公交公司客车因疲劳驾驶碰撞到黄XX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导致黄XX受伤。经交警认定,黄XX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多项损失,但责任方怠于赔偿,黄XX遂诉至法院。
事故发生后,黄XX先后在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住院治疗,累计170天,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等病症,出院后仍存在认知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原告方诉前自行鉴定为八级伤残,但被告方提出异议,法院依法委托重新鉴定,最终确定为六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追加了华安XX公司和黄XX为被告,并三次公开开庭审理。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抗辩。永兴XX认为原告违章停车应承担次要责任,对多项损失提出异议;华安XX公司主张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且已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完毕;黄XX、黄XX均认为原告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提出异议。
黄光杰律师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针对各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进行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判决结果及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及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告黄XX无过错,不承担责任,相关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黄XX损失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黄XX损失256510元,驳回原告黄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黄光杰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他精准界定诉讼主体及责任划分,协助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全面梳理各项损失,确保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覆盖。针对被告方的各种异议,他积极收集并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有力反驳不合理抗辩,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提供重要支撑。全程参与司法鉴定程序,保障鉴定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推动法院采纳有利于原告的鉴定结论,为损失计算提供关键依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庭审中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促使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成功帮助原告获得相应赔偿,弥补了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综上所述,黄光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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