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优渥
钱飞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他系统地接受了高等法学教育,这使得他具备了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这些理论知识为他日后在法律实务中的出色表现提供了有力支撑,让他能够以深厚的理论储备应对各种复杂的案件情况,并在实际操作中展现出敏锐的实务洞察力。
案件经验丰富
自2018年开始执业,钱飞律师至今已拥有数年的执业经历。在这段时间里,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合同案件占比约30%,可见他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具有专业化的优势。同时,他在婚姻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秉持执业理念
钱飞律师始终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在处理案件时,他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的三级协作机制,每一起案件都要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这种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服务模式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在响应速度、沟通透明度、结果可预期性三方面评分均高于行业均值。
代理案件过程
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与XX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XX公司,要求其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称与被告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购销合同》,购买被告无缝钢管后,钢管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其交付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虚假。
钱飞律师作为被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其提供,不存在侵权行为,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且该批货物是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请求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被告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涉案货物是其提供、销售者存在过错以及货物破裂的原因,认为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检证明书、转账记录、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被告对原告部分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认为部分证据不能证明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是其提供。第三人对原告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提出异议。
被告围绕其主张提交了原被告、被告与第三人的购销合同及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原告对被告部分证据无异议,但对聊天记录部分内容的证明目的提出不同意见。第三人对被告部分证据无异议,同时也指出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勘验的产品是其生产的,且怀疑被告提供给原告的产品不是其提供给被告的产品。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各方的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认定2019年1月24日被告分别与原告、第三人签订的无缝U型管购销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原告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之上的无缝钢管出现裂缝后与被告协商未果提起诉讼,但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定原告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钱飞律师在该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为被告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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