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丰富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使她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她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此外,她还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助力消费者维权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备注“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汽车商承担车辆过户费用。购车后不久,委托人发现底盘漏油,检测显示车辆为重大事故车。经司法鉴定,车辆确为事故车,与汽车商承诺严重不符。原来,车辆原车主曾在2021年进行重大维修,但汽车商未披露该信息。委托人协商无果后委托丁婷律师团队起诉。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全面收集证据,有力反驳对方抗辩。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汽车商返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等。汽车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避免企业重复付款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已付至该账户,遂起诉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要求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付款义务已履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追认付款行为,立案告知书等证明是企业内部纠纷。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为农业公司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同时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后续商业交易的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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