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背景与专长领域
霍新丹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18年起在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所合伙人。其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历,曾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4年,深度参与1000+民事案件审理,后又担任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年。执业以来处理合同纠纷案件超30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50件。核心聚焦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在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与继承领域有诸多成功案例。
二、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原告曹XX与被告崔XX、胡某X存在民间借贷关系。XXXX年X月XX日,二被告共同出具《借条》,借款XX万元,月利率3%,借款期限至XXXX年X月XX日,约定违约方承担维权费用。曹XX转账足额出借,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还款付息。曹XX起诉,诉求为判令二被告还本金、利息及律师费,承担诉讼费。被告经传唤未到庭,核心争议在于民间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本金、利息及律师费是否应全额支持。
三、办案策略与证据梳理
霍新丹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证据充分、被告缺席审理”特点,制定“夯实债权合法性、明确利息合规性、主张费用合理性”策略。以《借条》《收条》及银行转账记录为核心证据,梳理出“借贷合意—款项交付—维权损失”完整证据链。将超出法定上限的月利率3%调整为年利率14.2%。为应对被告缺席,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整合多组证据,如借贷关系证据组的《借条》《收条》原件,款项交付证据组的银行转账记录,维权损失证据组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
四、庭审陈述与办案结果
庭审中,律师团队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论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说明利息主张合理,阐述律师费主张有依据,并指出被告缺席视为放弃权利。最终,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崔XX、胡某X给付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承担案件受理费,驳回曹XX其他请求。
霍新丹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民间借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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