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形能够继续采用公安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以下常见情形公安取保候审可继续采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可继续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比如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有悔罪表现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可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二、哪些情形能推定帮信罪主观上明知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推定帮信罪主观上“明知”: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如行政主管机关书面或口头告知行为人,其行为涉嫌为犯罪提供帮助,行为人仍继续实施。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如平台收到他人举报用户利用其服务实施犯罪,却不采取措施处理。 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如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提供服务,或交易流程、方式不符合正常商业习惯。 4.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如提供专门用于洗钱的软件等。 5.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需注意,允许行为人提出反证,若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情,则不应认定“明知”。
三、哪些情形能被界定为工伤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可界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视同工伤。但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当探讨哪些情形能够继续采用公安取保候审时,除了已明确的情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若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主动提供重要线索,即便原本取保候审的情形有所变化,也可能继续适用。另外,若犯罪嫌疑人身体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持续就医治疗,在不影响案件侦查且符合一定条件下,也有继续取保候审的可能。要是你对继续采用公安取保候审的具体判定、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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