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分配方式如下: 首先,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协商方案处理。 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按以下原则判决: 1.均等分割原则: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房产会平均分配给双方。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比如一方抚养子女,房产分配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予以适当多分;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在房产分割上会少分。 3.有利生产、生活原则:考虑房产对双方生产、生活的便利性等因素。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尊重双方对房产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约定。 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房产。
二、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流程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形: 一、协议离婚分割流程 1.协商一致:双方就房产归属、补偿金额(若一方取得产权)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过户时间及方式; 2.离婚登记:持离婚协议、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经30日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3.过户登记:凭离婚证、生效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等,共同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析产过户(免契税)。若房产有贷款,需先经贷款银行同意(或提前还贷)。 二、诉讼离婚分割流程 1.起诉立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主张房产分割(需举证房产为共同财产); 2.法院裁判:法院依《民法典》第1087条(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判决归属及补偿; 3.强制过户: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单方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无需对方配合)。 注意:贷款未清的房产,过户需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抵押人的证明,或涤除抵押后再过户。
三、夫妻共同房离婚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分割遵循协商优先原则,双方能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以下情形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予以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当大家了解了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了怎么分配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分配房产后是否需要办理房产过户,若需要,具体的过户手续和费用如何。另外,房产在婚后增值部分又该怎么处理,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存在疑惑。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情况复杂,每个家庭都可能有不同的状况。倘若你对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分配过程中的这些拓展问题仍有不解,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题,别让困惑继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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