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案件中,以下情况可不支付抚养费: 其一,双方协商一致。若直接抚养方和不直接抚养方就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达成协议,且该协议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法律予以认可。 其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不直接抚养方因严重疾病、伤残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可暂时不支付。 其三,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子女已满18周岁,完成高中教育,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需注意,即便存在上述情况,若子女因特殊原因生活困难,仍可要求另一方支付合理费用。
二、离婚时哪些是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涵盖夫妻双方各自的工作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共同经营企业的盈利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例如继承房产未明确只给一方。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时哪些情况不具备孩子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能不利于获得孩子抚养权: 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如长期卧床、患有重大不治之症等,无法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 不尽抚养义务,比如对孩子长期不管不问、不支付抚养费等。 有不良嗜好,像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因犯罪被判刑,人身自由受限,难以履行抚养职责。 其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例如居住环境嘈杂混乱、周边治安差等。 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经常虐待孩子等。 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在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当探讨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不支付抚养费这个问题,其实还关联着一些其他要点。比如,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能否直接阻止其探视孩子,答案是不可以,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与义务。此外,离婚后若原本可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新的情形下是否还能继续不支付,这也需重新考量。如果您对离婚时可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仍有疑问,或者对上述关联问题存在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