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偿中针对子女的相关待遇为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子女未满十八周岁或虽已满十八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计发;若子女为孤儿的,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百分之六十计算,高于百分之三百的按百分之三百计算。
二、工伤赔偿时效怎么界定的
工伤赔偿时效需区分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与工伤赔偿仲裁时效。首先,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将丧失工伤认定权利。其次,工伤赔偿仲裁时效:已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主张赔偿,因属劳动争议范畴,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中断,或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中止。超过上述时效的,相关权利主张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三、工伤赔偿时受伤程度该如何界定
工伤赔偿中受伤程度的界定需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同时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讨论工伤赔偿时子女抚养费该给多少的问题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子女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时,工伤赔偿中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继续支付。此外,如果工伤职工一方后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是否能够进行调整。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都可能遇到。若你对工伤赔偿中子女抚养费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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