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职务荣誉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他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他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荣誉充分证明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
擅长领域与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的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方面。他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他还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为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的专业服务。在媒体形象方面,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并且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展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影响力。
行业贡献与学术成果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在学术方面也有所建树。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这篇文章体现了他对刑事案件辩护的深入思考和总结,为刑事辩护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处理非法集资百亿元大案
在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涉及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等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掌握了案件全貌。开庭审理前,他与杨XX充分沟通,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其次,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最后,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自首的意见未予采纳。经查明,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立功意见也未被采纳。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认为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这起案件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陈晓伟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他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等一系列工作,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在众多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他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刑事辩护工作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同时要在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时,准确把握辩护方向,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实务经验、学术成果以及在具体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了一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他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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