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背景与业务领域
赵金静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拥有浙江大学教育背景。她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数十逾件,业务广泛。其业务主要集中于民商事和刑事案件领域,民商事和婚姻家事继承案件占比约60%,在公司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阶段,占比约40%。此外,她还熟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仲裁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在加入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之前,她曾在浙江杭州某大型律师事务所负责公司业务及各类诉讼业务。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详情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23年12月15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被告承诺2024年4月1日前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委托赵金静律师所在律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自逾期之日起的相应利息。
三、案件审理关键环节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赵金静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并重点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及电子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了借贷合意、款项交付、还款承诺及催收过程。法院经审查,对原告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予以采信。
四、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有效。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45%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五、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赵金静律师展现出了专业能力。证据策略上,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特点,精准锁定并有效组织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形成完整、有力的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也成功说服法庭采信主张的全部事实。法律适用方面,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当事人主张了符合法律规定的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程序把控上,熟练应对缺席审理程序,确保诉讼流程顺利推进,高效为当事人争取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判决,避免了因被告消极应诉可能导致的诉讼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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