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王帅龙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专业,持有执业证号133xxxxxxxx196844,自2020年起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的服务地区为绍兴,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王律师执业领域广泛,涵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多个方面,能为企业客户和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
交通事故死亡索赔案
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致摩托车侧翻撞击路边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和B投保。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元。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索赔864225.49元。王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固化证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和保险公司的多重抗辩,他逐一反驳。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路面缺陷致死索赔案
2022年12月20日,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且未设警示标志,管理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索赔。律师全面收集证据,证实路面缺陷存在。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问题,依据法律规定论证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抗辩,强调路面高差问题及被告过错,同时认可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精准核算诉求,纠正原告诉请笔误。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657479.84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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