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3月2日起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3989,服务地区为成都,现任职于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主任,联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钦州仲裁委员会委员。
丰富的办案经验
都燕果律师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此类案件占比约50%;刑事辩护案件200余件,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他亦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并熟悉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件举例
其团队代理过众多典型案件。刑事案件方面,有刘某寻衅滋事罪案、高某甲妨害公务罪案、徐某等职务侵占罪案、田某等故意伤害罪案。民商事案件包括李某与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廖某某与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宋某与胡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四川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徐某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年2月7日凌晨,当事人都X在简阳市某烧X店就餐时,因经济纠纷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都X用随身携带的啤酒瓶开瓶器将被害人李X面部刺伤,经司法鉴定,李X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都X明知他人报警仍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前,都X已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书面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都X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同时认可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辩护律师都燕果在充分阅卷、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基本事实不持异议,将辩护核心聚焦于量刑环节。他向法庭阐述了都X具有明显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都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都X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降低社会危害性等从宽处罚情节,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都X虽有累犯从重处罚情节且犯罪后果达到轻伤二级,但经过都燕果律师的专业工作,法庭全面采纳辩护意见,重点关注“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三个从宽情节。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判处都X有期徒刑六个月,体现了从宽政策,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平衡,取得良好法律与社会效果。
其他专业能力及荣誉
都燕果律师还具备其他专业能力,拥有投资项目分析师证书,是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移投行家族办公室高级研究员。他也因其专业表现获得了多项荣誉,2014年获中国“十大网律”“好评律师”称号;2017年入选《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丛书;2018年被评选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2020年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
执业理念与团队管理
都燕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精益求精”的执业态度,始终坚持“专业高效、诚信致远”的理念。作为律所主任,他注重团队协作与专业分工,团队实行科学管理及集体讨论制度,以确保为每一案件制定最优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承诺“只要接受委托,必将穷尽一切合法手段,以无限的勤奋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其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综合治理,在这些领域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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