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就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自2009年起开启执业生涯,服务地区为河南周口。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其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支撑。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核心执业领域
李鉴春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刑事案件的约50%。同时,他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与职务
李鉴春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他不仅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还曾在20102012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为学生传授专业的法律知识。同时,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认可度。
处理开设赌场罪案件
以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为例,充分展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律师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成效凸显于多个方面。他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辩护工作,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充分说明,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律师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使其在众多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在不同类型刑事案件中的实践,展现了他全面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无论是在常见的侵犯人身、财产等犯罪案件,还是在较为复杂的职务犯罪和新型的网络犯罪案件中,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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