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教育背景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且专业的法学教育。这为他投身法律行业奠定了扎实的理论根基,使其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能凭借深厚的理论知识,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原则,为后续的法律实践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部队服役经历
他曾服役于某部队,在部队中经历了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和严格的纪律约束。在此期间,他培养了坚韧不拔的意志,无论面对何种复杂困难的案件,都能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精神。同时,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也在部队生涯中得以塑造,这些品质在他的法律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他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律所重要职务
如今,杨向东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律所里,他凭借自身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领导与指导作用,带领团队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
承办大量案件
自2022年开始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超100件。其中,在侵权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达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表现突出,承办案件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担任法律顾问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其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法律服务。日常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为单位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曾担医院顾问
在20202023年间,他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在此期间,他充分运用在医疗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伦理委员工作
作为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杨向东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他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推动医疗行业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法院调解工作
身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向东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监督职责
杨向东还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在这一角色中,他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员工和医院之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代理典型案例
在“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中,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相关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就“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内容相同的处罚决定。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卫健委对首次复议认定的嫌疑行为有核查处理义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的第二次处罚是“选择性执法”;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