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黄光杰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20年起,他在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开启专职律师生涯,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办公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在执业过程中,他处理案件超过千件,主要聚焦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诉讼业务,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代理
在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2021年3月30日,黄XX驾驶田林县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客车,因疲劳驾驶碰撞到黄XX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致黄XX受伤。交警认定黄XX负全责,黄XX无责。但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方怠于赔偿,黄XX遂诉至法院。事故发生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累计住院170天,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等病症,出院后仍存在认知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
庭审维权过程
原告方自行鉴定为八级伤残,被告方提出异议,法院重新鉴定为六级伤残及部分护理依赖。审理中,法院追加多个被告,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抗辩。黄光杰律师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针对各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及重新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过错,相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黄XX损失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黄XX损失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黄光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界定诉讼主体及责任划分,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保障鉴定公正,推动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成功帮助原告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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