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基础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这所高校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8年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他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其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河北保定,联系地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他不仅是一名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的身份以及涞源县人民调解员的职位,这些多元化的身份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和解决问题。
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
执业至今,李泽宇律师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到三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累。他深耕于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同时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多个方面。他可以承接风险代理业务,先办案后收费,这种方式为很多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体现了他对自身业务能力的自信。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一案为例,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其与被告何X、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X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工程完工后,虽与何X进行了对账确认,但款项一直未付。中铁X局将工程私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且未告知原告。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何X与李XX签订的合同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应为无效合同。同时,根据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定何X应给付原告相应的工程价款14X9X9X元,并支持原告主张的利息诉求。而对于中铁X局,因其不是合同相对人,且原告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主张工程款无法律依据,法院未支持原告对中铁X局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该案件体现了李泽宇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对合同审查、法律适用以及责任认定等方面的精准把握,通过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196320元”一案中,原告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向被告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追讨设备租赁款。201X年1月2X日,双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部分款项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以发包方资金短缺等理由推脱。李泽宇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且虽然合同约定了尾款申报和结算时间,但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所以被告应在工程竣工后合理时间内支付尾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1XX320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此案件展示了李泽宇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准确判断合同效力,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理念与综合评价
李泽宇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的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确保办案质量。他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团队协作能力强,能够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法律服务能力全面。他在处理各种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展现出思路灵活、效率高效的办案风格,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无论是建设工程相关纠纷,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李泽宇律师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此外,他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以及能够提供的不良资产相关资源,也为其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李泽宇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务实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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