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良好
黄光杰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得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专业学习为他日后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面对各类法律问题时,能够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
开启执业生涯
2020年,黄光杰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成为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该律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地理位置优越,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执业过程中,他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广泛
黄光杰的业务领域广泛,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尤其是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专业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和好评。
案件数量众多
从2020年执业至今,黄光杰经办的案件数量超过千件。大量的案件实操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熟练应对各种法律问题和复杂的诉讼场景。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他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处理交通事故案
2024年12月2日判决的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黄光杰代理原告黄XX。2021年3月30日,黄XX驾驶田林县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大型普通客车,因疲劳驾驶且未确保安全通行,碰撞到黄XX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导致黄XX受伤。经交警认定,黄XX承担全部责任,黄XX无责任。此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多项损失,但相关责任方怠于赔偿,黄XX遂诉至法院。
遭遇伤情鉴定异议
事故发生后,黄XX先后转院治疗,累计住院170天,出院后仍存在认知障碍等问题。原告方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然而被告方对该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认为鉴定机构无相应资质。法院依法委托重新鉴定,最终确定黄XX精神伤残等级为六级,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
应对多重被告抗辩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追加多个被告,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抗辩。被告永兴XX认为原告存在违章停车行为应担责,还对多项损失提出异议;被告华安XX公司主张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且已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完毕;被告黄XX、黄XX均认为原告应承担相应责任,对部分费用提出异议。
积极维护原告权益
面对各被告的抗辩,黄光杰律师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据,针对各被告的理由逐一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助力原告获赔胜诉
最终,法院采纳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及重新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过错,相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部分损失,被告田林县XX公司也需进行赔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在本案中,黄光杰律师精准界定诉讼主体及责任划分,协助明确诉讼请求,全面梳理各项损失,有力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保障鉴定公正,推动法院采纳有利鉴定结论,凭借专业知识和庭审经验促使法院公正判决,帮助原告弥补了经济和精神损失。
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黄光杰律师将继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创造更多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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