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夫妻同居期间财产要怎么去分割
非夫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需区分情况。若能证明为按份共有,按各自份额分割;若为共同共有,一般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共同创造的财产,如共同经营所得、共同购买房产等,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有证据证明一方对财产取得贡献较大的,可适当多分。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一般归个人所有。 具体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作出判决。例如,一方提供资金购买房产,另一方负责装修及日常维护,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确定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比例。
二、非夫妻同居期间财产要怎么去分割
非夫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规则。首先,当事人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其次,无约定的区分财产性质: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同居前已有财产、同居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专属财产等归该方所有。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分割时需考虑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同居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确定份额。若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份额有争议且无法证明的可按等额享有处理,但人民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需注意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财产分割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原则。
三、非夫妻同居赔偿事宜该如何处理
非夫妻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调整,其赔偿事宜需结合具体情形依据民法典相关编章处理: 1.侵权损害赔偿:若同居期间一方因过错(如家暴、故意毁损对方财产等)造成另一方人身或财产损害,受损方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赔偿,需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 2.财产分割与补偿: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但家务劳动补偿(《民法典》第1088条)仅适用于夫妻关系,同居关系中一方因家务付出较多难以直接主张补偿,需结合财产贡献度协商或举证。 3.精神损害赔偿:仅在一方实施严重侵权行为(如家暴致伤残、公开侮辱等)时,可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单纯因感情破裂或背叛主张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4.债务承担: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需举证债务用途。 建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需注意留存侵权、财产归属、债务用途等相关证据。
在探讨非夫妻同居期间财产要怎么去分割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大宗财产,若产权登记与实际出资情况不符该如何处理;再有,一方在同居期间为另一方支付的大额债务,在分割财产时能否要求返还。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而且处理起来可能更为复杂。如果你在非夫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上遇到难题,或者对上述相关问题存在疑惑,不要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和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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