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能申请加急处理不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法定冷静期程序,无法申请加急处理。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需先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双方需等待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擅自缩短或省略该程序,因此不存在加急处理的途径。
二、去民政局办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二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三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五双方当事人各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需注意,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需共同到场,且离婚协议书内容需真实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此外,若结婚证遗失,需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三、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需遵循以下流程。首先,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载明双方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内容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其次,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给予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登记发证。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确属自愿离婚且已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当考虑去民政局办离婚能申请加急处理不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离婚申请加急虽通常较难实现,但即便正常流程,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都需重视按时去办理手续。另外,若在离婚过程中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有争议,即便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后续也可能因这些问题产生纠纷。要是你对于离婚加急流程、后续纠纷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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