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破产清算后能驳回吗
受理破产清算后可以驳回。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是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受理后若发现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或存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法院可裁定驳回申请。 如债务人资产大于负债且有清偿能力,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虚假等,法院会驳回破产申请。申请人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法院驳回破产申请,此前已采取保全措施的应解除,执行程序应恢复。
二、受理破产清算后如何驳回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若要驳回,需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若债务人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提供足额担保使债权人不再受损失,法院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同时,若发现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意图借破产逃避债务,或在受理申请时不符合破产界限规定,法院也可驳回。 驳回程序上,法院需作出裁定,该裁定应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受理破产清算如何审查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审查要点如下。第一,申请主体适格性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否为债务人或合法债权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第二,破产原因审查,判断被申请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第三,申请材料完整性审查,核查是否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第四,管辖权审查,确认案件是否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五,排除不予受理情形,审查是否存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恶意申请破产等不应受理的情形。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
受理破产清算后能驳回吗,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其实除了这个问题本身,围绕破产清算还有一些相关疑问。比如受理破产清算后,破产清算程序一旦启动,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这与驳回受理有着紧密联系。另外,若破产清算被驳回,企业后续的债务问题该如何处理,也是容易令人头疼的事情。考虑到破产清算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如果您对受理破产清算后能否驳回以及相关的终止程序、债务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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