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书面协议,其生效以离婚登记为前提。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内容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效力并判令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但需注意,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相关条款无效。
二、离婚协议在冷静期可以二次更改吗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可协商一致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二次更改。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单方面无权修改协议内容;二是修改后的离婚协议需以书面形式呈现,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方案。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修改后的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若冷静期内双方无法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原离婚协议自动失效。
三、离婚协议在冷静期后反悔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后,需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原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若一方在冷静期后反悔,双方可重新协商婚姻关系及相关事项。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原离婚协议仅作为双方曾就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过的证据,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当探讨离婚协议在离婚之后是否具备法律作用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若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后续可能会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执行。另外,对于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约定,若一方违反,另一方也能寻求法律支持。离婚后,若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还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若你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履行、变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法律指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