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并非自诉案件,不能通过自诉方式立案。不过,它的公诉立案需满足一定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目的;客观上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侵占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财产所有权。若发现有符合这些条件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二、职务侵占罪应由何人提起诉讼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现有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等符合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按什么标准
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需综合考量以下标准: 共同故意:各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侵占单位财物的故意。即都明知行为性质及后果,且有共同犯罪意图联络,如事先共谋策划侵占单位财物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共同行为:共同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可能表现为分工合作,有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有人协助转移、销售等。 身份要求:虽不要求所有共犯都具有特定职务身份,但至少要有一人具备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主体身份,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具有身份的人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例如,公司员工甲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朋友乙帮忙销赃,二人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
当探讨职务侵占罪自诉立案需满足什么条件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立案后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哪些证据能有力证明犯罪事实,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如何保证,都是不可忽视的点。另外,职务侵占罪中财物价值的认定也有一定规则,不同数额对应着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您在职务侵占罪自诉立案条件、证据收集、财物价值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正面临相关困扰,想要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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