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疗费:凭正规票据计算。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参照护理级别及护理期限计算。
4.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结合住院天数计算。
6.营养费:依医嘱及伤情酌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同残疾赔偿金类似。此外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详细核算。
二、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多少
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伤残情形)、死亡赔偿金(死亡情形)等。
医疗费据实赔偿。误工费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按护理级别等确定。交通费以实际支出为准。营养费根据伤情酌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类似,只是年限不同。此外,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通过详细核算各项损失来确定,建议提供更具体信息,以便更准确分析。
三、民事诉讼人身损害鉴定费该由谁负担
民事诉讼中人身损害鉴定费的负担,一般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即由提出进行鉴定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
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分担方式。比如,如果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那么鉴定费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分担。若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且该鉴定结论被对方认可,那么对方可能需分担部分鉴定费。若鉴定结论不被认可,自行委托方可能需自行承担全部鉴定费。
此外,如果案件最终判定对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那么鉴定费也可能作为赔偿范围的一部分,由责任方承担。总之,鉴定费的负担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及鉴定结果等来确定。
当探讨民事诉讼人身损害怎么算时,除了基本的赔偿计算,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人身损害赔偿后可能涉及的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当受害人后续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二次手术等,这些费用该如何主张和计算。另外,如果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残疾,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合理确定也是关键,包括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等。若你对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细节、后续费用主张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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