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哪些
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撤销权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可撤销的婚姻在什么时候会无效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不同概念。可撤销婚姻在被依法撤销前是有效的,并非无效。 可撤销婚姻情形包括受胁迫结婚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撤销申请并经法院判决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需注意,婚姻无效是指婚姻因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与可撤销婚姻有本质区别。
三、可撤销的婚姻是不是无效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并非无效婚姻,二者有明显区别。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或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受胁迫方或被隐瞒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撤销前婚姻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而无效婚姻是指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这类婚姻自始无效。法律后果上,二者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婚姻关系均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但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方、被隐瞒方在除斥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婚姻会持续有效。
当探讨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哪些时,大家不仅要了解具体类型,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限制问题,通常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一旦婚姻被撤销,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也会有不同规定,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子女抚养则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要是你对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流程、后续财产及子女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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