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金额需根据不同项目计算。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或法院鉴定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告究竟是谁
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告一般是因侵权行为或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若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作为原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当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代为诉讼,但原告依然是受害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是基于法律规定,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代为进行诉讼活动。例如未成年人受到人身损害,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参与诉讼,不过原告仍是该未成年人。
三、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时间规定出自哪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时间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该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进行,最长不超二十年。
在了解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项目的具体确定,除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外,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是否应包含在赔偿范围内。另外,赔偿责任的划分也很关键,如果双方都有过错,赔偿金额又该按怎样的比例来承担。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都尤为重要。要是你对这些问题存在疑惑,想要更深入了解人身损害赔偿相关事宜,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