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抚养权会存在哪些方面问题
关于抚养权的常见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归属认定:离婚时抚养权确定需遵循《民法典》第1084条,2周岁内子女原则归母方;2周岁以上综合双方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子女意愿(8周岁以上应尊重)判断;18周岁以上无需确认抚养权。 2.变更条件: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6条,抚养方患重病、虐待子女或不尽义务等,另一方可诉请变更。 3.抚养费争议:数额参照收入20%-30%(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支付方式可约定;子女需求增加时可诉请提高。 4.探望权冲突: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受保护,抚养方阻挠可能成为变更抚养权事由(需举证损害子女利益)。 5.特殊主体:继父母/养父母需结合抚养关系是否形成主张抚养权;多子女家庭可分判。 6.执行问题: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需兼顾子女意愿及心理影响。 处理均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
二、关于抚养权有利的证人证言有效不
关于抚养权有利的证人证言通常是有效的。证人证言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若证人具备作证能力,且证言内容真实、与抚养权纠纷相关,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过,其证明力大小需综合判断。若证人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如亲属关系,其证言证明力可能相对较弱。此外,法院会审查证人获取信息的途径是否合法、合理。若证人亲身经历能证明一方对孩子抚养更有利的事实,且在法庭上如实陈述,经双方质证后,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一同考量。单一证人证言难以独立证明待证事实,需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增强证明力。
抚养权变更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诉讼中需提供能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的证据,以增加变更抚养权诉求获得支持的可能性。
当探讨关于抚养权会存在哪些方面问题时,除了常见的抚养权归属判定,还有不少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权变更问题,在一些情况下,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另一方就可能会申请变更抚养权。另外,抚养费的支付也是关键,随着孩子成长,生活和教育成本变化,抚养费的金额可能需要调整。若您在抚养权归属、变更、抚养费支付等问题上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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