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敲诈勒索罪达到既遂是何种情形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以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标志。 通常情况下,当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该恐惧心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取得了财产,此时就达到既遂状态。例如,甲以乙的隐私相要挟,要求乙在指定时间将一定数额现金放于某隐蔽地点,乙因害怕隐私泄露,按要求放置现金,甲随后取得,此即构成既遂。 不过,如果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心理,而是基于怜悯等其他原因交付财物,或者虽产生恐惧但未交付财物,即便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与行为,也只能认定为敲诈勒索未遂。
二、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判定定罪量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定该罪,首先主观方面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威胁、要挟行为,迫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威胁内容包括对人身、名誉等损害。 定罪方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也认定为犯罪。 量刑上,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标准数额是什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同时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七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当探讨敲诈勒索罪达到既遂是何种情形时,除了明确既遂的情形,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既遂后犯罪金额的认定,不同的金额在量刑上会有很大差异,这直接影响到犯罪者最终承担的法律后果。再者,既遂后若犯罪者主动退赃退赔,在法律量刑上会有怎样的考量,这也关乎到犯罪者权益。如果你对敲诈勒索罪既遂后的金额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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