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负有多方面责任。在诉讼程序上,需如实陈述事实,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要遵守法庭纪律,按时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在实体权益方面,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若有子女,双方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同时,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案件里一方存在过错该怎样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处理需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要点如下: 一、明确法定过错范围 法定过错指《民法典》第1079条、1091条列举的情形: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过错(如婚内与他人非婚生子等)。 二、过错方的法律后果 1.财产分割倾斜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民法典》1087条)。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财产,过错方可能少分。 2.损害赔偿请求权 因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物质损害(如医疗费、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1091条)。需注意: 需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协议离婚后1年内也可单独起诉,但需未放弃权利); 需举证证明过错行为与离婚存在因果关系。 3.抚养权不利影响 若过错行为(如家暴、赌博)损害子女权益,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无过错方(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三、关键操作提示 无过错方需收集过错证据(如报警记录、同居证明、家暴诊断书、处罚决定书等),否则主张难以被法院支持。 综上,法定过错将直接影响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及抚养权归属,无过错方应依法举证并行使权利。 (字数:约280字)
三、离婚案件里怎么争取抚养权
争取抚养权需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如稳定工作、良好收入可提供经济保障;有固定居住场所,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环境。 突出自身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优势,证明可给予孩子良好教育和成长引导。 强调陪伴时间,长期陪伴能给予孩子情感关怀。 提供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的证据,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 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 孩子满八周岁的,其真实意愿很重要,应做好沟通。
当我们探讨离婚案件里当事人要负哪些责任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即使婚姻关系结束,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依然存在,要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也不容忽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担。如果你在离婚案件中对当事人责任的具体划分、子女抚养责任的履行方式、债务偿还的细节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这些问题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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