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抚养权纠纷立案,需准备如下材料。首先是起诉状,应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变更抚养权)、事实与理由,阐述要求变更的合理原因,如对方抚养孩子不利的情况。 其次是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孩子已办理身份证也需提供其复印件;还需提供能证明与孩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 再者是证据材料,这是关键部分。比如能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像对方存在虐待孩子、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的相关证明;若己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可提供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此外,还需准备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最后,要准备好立案所需的其他程序性材料,如送达地址确认书等。
二、变更抚养权纠纷里女方当被告是谁
在变更抚养权纠纷中,女方为被告意味着男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男方请求法院判决将子女的抚养权从女方变更至自己名下。在此类诉讼里,男方需提出合理理由,比如女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继续抚养等情况。女方作为被告,应积极应诉,可针对男方提出的主张进行反驳,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仍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比如自身经济状况良好、能为子女提供稳定生活环境等,以维护自己对子女的抚养权。
三、变更抚养权纠纷可准备哪些证据
变更抚养权纠纷中,可准备以下证据:一是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公安机关记录,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影响照顾孩子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书等。二是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包括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及自己的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材料。三是孩子的意愿相关证据,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可通过其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视频、书面意见等体现。四是证明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孩子生活状况不佳的照片、学校老师关于孩子情况的说明等。这些证据有助于在变更抚养权纠纷中争取有利结果。
在了解变更抚养权纠纷立案所需的东西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立案后,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像能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有虐待孩子、有不良嗜好等行为的证据。另外,若涉及孩子意愿问题,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中会被法院重视。变更抚养权纠纷不仅关系着孩子未来的成长环境,也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细节。如果您在变更抚养权纠纷立案及后续流程上还有疑问,或是对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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