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期间子女抚养费该如何约定
婚姻期间约定子女抚养费,需遵循合法、合理、自愿原则。 首先,明确费用范围,通常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各项费用的比例或金额。 其次,确定支付方式,常见有定期给付(如按月、季、年)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利于保障孩子持续的生活需求,一次性给付在特定情形下可选择,但需谨慎考量。 再者,约定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停止给付。 另外,应考虑费用调整机制,如因物价上涨、子女升学等合理原因,可约定适当调整抚养费金额的条件和方式。 最后,约定需以书面形式呈现,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二、婚姻期间子女的抚养权该归谁
婚姻期间,若夫妻未提出离婚,通常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若涉及离婚,抚养权归属按以下原则确定。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三、婚姻期间子女抚养权归属哪一方
婚姻期间子女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若涉及离婚等情形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有如下规定: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院总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
当探讨婚姻期间子女抚养费该如何约定时,除了基本的费用约定,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子女突发重大疾病或面临其他特殊情况,抚养费是否需要额外增加以及如何增加。另外,随着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提升,原定的抚养费金额可能无法满足子女实际需求,此时又该如何调整。这些都是在约定子女抚养费时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如果您对婚姻期间子女抚养费约定的具体条款、调整机制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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