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缓刑期间当事人仍具备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资格,但抚养权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缓刑属于刑罚的社区矫正执行方式,虽表明当事人处于刑罚执行期间,但并非直接丧失抚养权资格。若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性质轻微,悔罪态度良好,具备稳定的生活来源和适宜子女居住的环境,且其缓刑状态未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造成不利影响,则法院可能在综合评估后支持其获得子女抚养权。反之,若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子女权益或缓刑期间无法有效履行抚养义务,则不利于其争取抚养权。
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有可能获得减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因此,缓刑期间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且符合重大立功情形时,经法定程序可以获得减刑,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三、缓刑期间有子女抚养权吗
缓刑期间一般是有子女抚养权的。
从法律角度看,缓刑只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不当然剥夺其作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只要缓刑人员能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子女提供稳定生活、良好教育环境等,且不会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就有争取抚养权的可能。
不过,如果缓刑人员存在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如严重暴力倾向、长期吸毒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等,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作出不利于其获得抚养权的判决。
当我们探讨缓刑期间有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资格时,其实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即便缓刑期间有获得抚养权资格,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像缓刑人员的犯罪性质、改造情况以及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另外,获得抚养权后,如果在缓刑期间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新情况,对方也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若你对缓刑期间争取抚养权的具体流程、证据准备,或者抚养权变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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