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起诉股东:一是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能否起诉股东。
二、公司的债务财务负责人签了共同还款人怎么办
首先需明确,财务负责人签署共同还款人意味着其对公司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若公司无法按时偿债,债权人有权要求财务负责人履行还款义务。财务负责人可能面临经济损失风险。
在此情况下,财务负责人要评估自身行为的后果。若认为签署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可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撤销该共同还款承诺。
同时,财务负责人应积极与公司沟通,督促公司尽快偿债,降低自身风险。若公司有偿债能力却拒不履行,财务负责人可考虑协助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以避免自身承担过多不必要债务。但一旦法院判决生效,财务负责人就需按判决履行还款责任。
三、公司的债务能不能进行转移
公司债务可以进行转移,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依据《民法典》规定,公司转移债务有两种情形。一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即公司将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须经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转移涉及偿债主体和偿债能力变化,关乎债权人债权实现,所以未经同意不发生效力。二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公司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转移债务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实现。
当探讨公司的债务可不可以起诉股东时,除了明确起诉的基本条件,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即便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也可能起诉股东,让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当公司与股东出现人格混同,比如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清晰区分时,债权人也能起诉股东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是你对公司债务起诉股东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