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收取费用。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就担保服务订立合同,约定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一定费用,此为有偿担保。只要收费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即合法有效。不过,若收费过高,借款人可依据显失公平等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在实践中,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通常会参考担保风险大小、担保期限长短等因素确定。
二、担保人可不可以成为骗取贷款罪主体
担保人可以成为骗取贷款罪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核心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若担保人实施以下行为,则可能构成该罪: 1.共同犯罪情形:担保人明知借款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贷款,仍提供虚假担保材料(如伪造资产证明、虚构担保能力)或协助借款人欺骗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形成共同犯罪,此时担保人作为共犯构成骗取贷款罪。 2.单独犯罪情形:担保人单独以欺骗手段(如伪造担保文件、隐瞒担保财产已抵押等事实),使金融机构基于错误认识发放贷款,且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的,可单独构成骗取贷款罪。 综上,担保人是否构成该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且该行为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错误决策存在因果关系,并满足“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的要件。 答案:担保人可以成为骗取贷款罪的主体。
三、担保人可不可以撤销所做的担保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担保。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签订,双方应依约履行。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撤销担保。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担保合同,担保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存在认识错误,可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担保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撤销;若担保合同显失公平,担保人也可申请撤销。 此外,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变更,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加重其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 总之,担保人撤销担保需符合法定条件,并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当探讨担保人可不可以向借款人收取费用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担保人收取了费用,在借款人违约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费用的具体流程和方式是怎样的。另外,收取费用的担保合同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也需重视。如果担保合同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后续权益。要是你对担保人收费的合法性、追偿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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