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融资租赁合同哪些情形下无效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客观上不存在且不能确定的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若融资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可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二、融资租赁合同补偿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融资租赁合同补偿标准需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若合同有明确约定补偿情形和额度,依约定执行,但该约定应合理,严重显失公平,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若无约定,补偿通常遵循填平原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因违约已支出的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依约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可得利益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认定需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判断。
三、融资租赁合同补偿按什么标准来算
融资租赁合同补偿标准需依具体情况确定。若因承租人违约致合同解除,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当租赁物价值显著减少时,出租人还可要求相应补偿。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解除,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补偿根据公平原则,结合租赁物使用情况、剩余租赁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践中,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标准,以平衡双方利益,保障合同公平履行。
当我们探讨融资租赁合同哪些情形下无效时,除了常见的无效情形,还需关注后续相关问题。比如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租赁物的归属如何确定,通常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租赁物使用情况等来判定。还有租金返还问题,已支付的租金是否应全部返还,还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返还。这些都是与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紧密相关的要点。若你对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处理、租金返还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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