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分割首先看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若有,依约定处理。
若无约定,婚内购买的房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作价补偿,一方拿房,另一方获相应补偿款;也可将房屋出售,分割售房款。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涉及具体分割方式,需综合考量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协商不成时,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满足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主张精神损失费要提供相应证据,如因家暴报警的记录、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等。赔偿数额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以确定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三、离婚之际,家务劳动补偿该怎么算
家务劳动补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确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长,这是计算的基础时间跨度。其次,需评估家务劳动的具体内容与强度,比如承担家务的种类、频率、时长等。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通常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按照一定比例来确定补偿数额。比如,一方因承担较多家务,导致自身职业发展受限、收入减少,那么另一方应给予适当补偿,以平衡双方因家务分工不同而产生的利益差异。
具体计算方式并无固定公式,需法官根据案件具体事实,秉持公平原则进行裁量。比如可能会按照一方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婚姻存续年限,算出一个合理的补偿金额,以保障承担较多家务一方在离婚时的合法权益。
当面临离婚之际,双方名下房产分割怎么做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除了常规的房产分割,还会涉及到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以及房贷的后续承担问题。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有增值,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配,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而对于还有房贷未还清的房产,离婚后房贷由谁继续偿还,也是需要明确的。这些问题都较为复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若你在离婚房产分割上仍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细节和解决方案,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