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咋取证
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取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和股东的银行账户流水,若存在频繁且无合理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如股东随意支取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这些流水可作证据。同时,审查公司的财务账册,看是否对股东和公司的收支进行清晰区分,若账册混乱,能证明财产混同。 交易行为:收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合同、发票等,核查交易价格是否合理、交易流程是否规范。若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可能存在财产混同。 办公场所与人员:若公司与股东共用办公场所、人员,且费用未明确划分,也可作为财产混同的间接证据。可通过租赁合同、员工社保记录等证明。
二、股东与公司纠纷如何处理
股东与公司纠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是协商解决,股东与公司可就争议事项直接沟通、谈判,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 若协商无果,可采用调解方式,由第三人或相关机构进行斡旋、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还能通过仲裁解决,但前提是双方在事前或事后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后,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 若没有仲裁协议,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纠纷类型,如股权确认、利润分配等,提交相应证据,遵循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三、股东与公司交易效力如何认定
股东与公司交易效力认定需结合程序合规性与实质公平性判断。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首先审查交易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如涉及关联交易应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关联股东或董事需回避表决。其次审查交易实质是否公平,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若交易既符合程序要求又实质公平,则认定有效。若程序存在瑕疵但实质公平,一般不否定效力,但相关责任人需对程序瑕疵承担责任。若程序违法且实质不公平,损害公司利益,则交易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相关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关联股东与公司的普通交易,按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认定效力,需满足合同生效要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当我们探讨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咋取证时,除了了解取证方法,还需知道如果确实存在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一旦被认定财产混同,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极大地影响到股东自身的切身利益。而且财产混同还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税务风险,遭受税务部门的处罚。若你在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取证过程中遇到难题,或对混同后的法律责任、税务处理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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