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一方持有的股权分割分不同情况处理。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非股东方,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对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其同意转让,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
若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可直接按夫妻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不过要遵循相关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割时需注意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和公司的人合性等。
二、离婚时一方不知情的外债要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不知情的外债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若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使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能证明此债务用于上述方面的,法院会支持其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若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一般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比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开支。
在实践中,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若无法举证,则按个人债务处理。
三、离婚时一方不知的债务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不知的债务,要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若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探讨离婚时一方持有的股权怎么分给另一方的问题后,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权分割后,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运营决策,这就需要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另外,股权价值的评估也是个关键,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出的结果可能差异较大。若在股权分割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或转移股权,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重要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股权分割上还有诸如优先购买权处理、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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