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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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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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有关条款规定:职业病诊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厅)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的诊断。
上虞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造纸厂、电镀厂工作的职工,由于长期处在污染的环境中,如果没有良好的防护措施,很容易患上职业病,导致身心健康受到影响。当职工感觉自己有这类征兆时,可以申请做职业病鉴定。一旦确定的话,用人单位是要给予一定赔偿的。那么上虞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下面我们一起听听小编的分析。

一、上虞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二、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1、接受当事人申请;

2、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

3、组织职业病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建立并管理职业病鉴定档案;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鉴定的其他工作。

三、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职业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充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鉴定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资料。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综上所述,每个区县都会有工伤鉴定部门,职工要鉴定职业病的,也应该到相关机构,上虞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当地卫生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鉴定机构会决定是否受理。确定受理的,鉴定机构最迟不晚于两个月出具职业病鉴定书。如果当事人对鉴定书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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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
一、
二、
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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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而且残,只有致残后,才可能构成伤残。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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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
2
、骨
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
3
、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
也可以鉴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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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而且残,只有致残后,才可能构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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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的经验,只要有以下情况的,一般都能构成伤残。
1
、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
2
、骨
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
3
、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
也可以鉴定上)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标准,
具体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

12

1
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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