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共同财产里的房屋该归哪一方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若一方存在生活困难可适当予以照顾。需注意上述分割规则仅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内的房屋若房屋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如涉及父母出资等需结合具体事实另行认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类型中不涵盖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类型中不涵盖以下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即婚姻登记前一方已合法取得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明确指定归属一方,则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等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且具有专属性的物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上述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不可以不平均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不平均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可自主约定分割比例,无需遵循平均原则。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情形下分割结果亦可能不平均。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因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非必然平均,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当探讨夫妻共同财产里的房屋该归哪一方时,除了核心的房屋归属问题,还需考虑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房屋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增值,这部分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要进行分割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此外,若房屋还存在未还清的贷款,后续的还款责任以及如何在双方之间分担等也是需要解决的事务。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若你对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属相关的增值分配、贷款责任等问题仍有疑问,莫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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