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抵押合同对善意第三人的对抗有效么
抵押合同对善意第三人是否具有对抗效力,需分情况判断。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抵押未登记,善意第三人不知该动产已抵押,其合法权益受保护,抵押合同不能对抗。 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完成登记后,具有公示公信力,即便第三人善意,抵押合同也能对抗。因为不动产登记具有物权公示效力,第三人应尽合理注意义务查询登记情况。
二、抵押合同对抗善意第三人有没有效力
抵押合同一般不能直接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存在例外。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当抵押人将抵押动产转让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时,抵押权人不能向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抵押权。 而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若已完成抵押登记,善意第三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抵押情况,此时抵押合同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抵押合同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要区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情形,以及是否办理登记。
三、抵押合同对抗善意第三人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的对抗效力需区分认定。不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已登记的抵押权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处对抗效力指抵押权人能否对善意第三人主张优先受偿权。善意第三人需满足不知晓抵押存在且无重大过失同时已取得抵押财产相关权利如所有权质权等的条件。综上抵押合同本身的效力不直接决定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果抵押权是否经登记是关键因素。已登记的抵押权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不能。
在探讨抵押合同对善意第三人的对抗有效么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若抵押合同涉及的抵押物被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后续的优先受偿权问题便值得关注。若抵押人私自转让抵押物给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在何种情况下能实现优先受偿呢?另外,抵押合同未经登记时,对善意第三人的对抗效力判定也更为复杂。当遇到这些具体问题时,答案或许并不清晰。若您对抵押合同与善意第三人相关的优先受偿、登记效力等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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