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认罪认罚情形里律师应如何去辩护
在认罪认罚情形中,律师仍可从多方面进行有效辩护。 实体方面,可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若认为应适用轻罪名,可阐述理由;对量刑建议发表意见,结合案件情节、被告人表现等,提出更合理的量刑诉求,如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程序方面,审查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与合法性,若存在威胁、引诱等违法情形,应及时提出。还可关注侦查、审查起诉程序是否合法,如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等问题。 此外,律师要与被告人充分沟通,了解其真实意愿,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二、认罪认罚情况下能不能作出不起诉
认罪认罚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的不起诉类型判断: 1.法定不起诉 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同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的法定不起诉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酌定不起诉。认罪认罚是重要考量因素:若犯罪情节轻微,加上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检察院更可能作出不起诉。 3.附条件不起诉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且有悔罪表现),《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可附条件不起诉。认罪认罚是“悔罪表现”的核心组成部分,会直接影响该决定的作出。 4.特殊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且有重大立功/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检核准,检察院可依《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对部分罪名不起诉)。 关键提示:检察院会综合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结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决定是否适用不起诉。认罪认罚是从宽处理的依据,但并非必然导致不起诉,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三、认罪认罚情节严重能否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及《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认罪认罚从宽与缓刑适用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1.缓刑适用前提:仅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核心条件。 2.情节严重的法律效果:若“情节严重”导致法定刑升格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直接排除缓刑适用(缓刑刑期上限为三年);若情节严重但刑期仍在三年以下,因“犯罪情节较轻”是缓刑必备要件,通常也不符合缓刑条件。 3.认罪认罚的边界:认罪认罚是从宽情节,但无法突破缓刑法定适用门槛。仅在情节严重程度极轻(实践中罕见)且完全符合缓刑所有要件时,才可能适用,但此类情况极少。 综上,犯罪情节严重的,即使认罪认罚,一般也不能适用缓刑。
在探讨认罪认罚情形里律师应如何去辩护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与检察官协商量刑建议时该如何争取更有利结果,以及在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发现新证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时,律师又该采取怎样的辩护策略。这些都是认罪认罚辩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情况。如果您对认罪认罚情形下律师辩护的具体操作、协商技巧或后续应对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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