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的处置问题。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售卖,另一方想卖的话:首先看房屋登记情况。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售卖,买卖合同可能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则合同有效,不同意的一方权益受损;若第三人非善意,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方擅自售卖,另一方有权主张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除外:一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二是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却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总之,不同意售卖一方可主张分割房屋价款,或要求继续按份共有房屋。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离婚时夫妻要怎样补偿另一方
离婚时的补偿需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比如,一方在婚后多年全身心投入照顾家庭、抚育子女,另一方专注于事业发展。离婚时,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就可主张补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各自收入情况、付出义务的具体程度等因素来判定补偿数额。需注意,请求补偿应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夫妻信用卡债务可让一方承担吗
离婚时夫妻信用卡债务是否可让一方承担,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双方可协商一致由一方承担,不过此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能证明信用卡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仅用于个人消费且未告知配偶,那么可由该方独自承担。
例如,一方用信用卡购买奢侈品供自己挥霍,另一方不知情,此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刷卡方承担。总之,需根据债务性质及具体情况确定承担方式。
当面临离婚时夫妻一方不同意售卖房屋怎么办的问题,除了直接的房屋售卖纠纷,还会衍生出其他相关问题。比如不同意售卖房屋的一方可能会提出对房屋进行折价补偿,由其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折价的标准如何确定就是个关键问题。另外,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而一方不同意售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决房屋归属。若你对这些离婚房屋处置的后续问题,如折价补偿计算、法院判决倾向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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