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离婚手续时结婚证缺失一本,可分情形处理。协议离婚的,若一方持有有效结婚证,可凭该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双方均无结婚证,需先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或补领结婚证后,凭证明或补领的结婚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登记机关可依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相关手续,无需过度担心。
二、办离婚手续后协议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自完成离婚登记时生效,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并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履行协议内容。但需注意,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则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此时,受损害方应在法定期间内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请求撤销或确认相关条款无效并重新处理相关事宜。
三、办离婚手续后房子被起诉怎么办
办离婚手续后房子被起诉,需先明确起诉案由及具体诉求,针对性采取应诉措施。若因离婚前夫妻共同债务引发诉讼,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债权人可就共同债务向离婚双方主张权利。此时需举证该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为个人债务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非举债方名下房产可抗辩排除执行。若因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引发诉讼,需举证协议合法性,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无效事由。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为个人所有且与诉讼标的无关,可提出执行异议或确权之诉。应立即收集离婚协议、房产登记信息、债务相关材料等证据,委托律师应诉,明确抗辩方向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办离婚手续结婚证少了一个的情况,除了已解答的补办或开具证明等办法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需要关注。比如,即便结婚证少一个办理了离婚,后续在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时,仍需凭借有效的离婚证明。而且,如果涉及到再婚,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查看离婚相关材料。若你在办离婚手续结婚证少一个这个过程中,对于后续的财产、子女问题,或是再婚登记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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