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无保险车祸死亡怎么赔偿
无保险车祸致人死亡,赔偿责任主体及方式如下:肇事方责任:若事故责任明确,肇事方需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依据《民法典》,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特殊情况:若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如明知驾驶人无驾照仍出借车辆,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肇事方拒不赔偿,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凭借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无保险车祸死亡赔偿责任主体依不同情形确定。若为机动车之间事故,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担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依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若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无责。此外,若车辆存在挂靠、借用、租赁等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能由挂靠人、借用人、承租人等与车主承担连带或按份责任。
三、无保险车祸死亡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谁担责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由投保义务人承担。若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的,投保义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旨在保障受害人能得到交强险应有的赔偿保障,促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投保交强险。
在探讨无保险车祸死亡怎么赔偿时,除了明确赔偿责任主体与赔偿项目等问题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若肇事方无力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受害者家属是否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另外,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会受受害者年龄、户籍等因素影响,不同情况计算方式有所不同。面对这些复杂的赔偿问题,若您仍有疑问,不知如何处理后续赔偿事宜,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赔偿计算的细节,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