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多久
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需分阶段确定,具体如下:
一、刑事拘留阶段(最长37天)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一般羁押3日;特殊情况延长1-4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为7日,故刑事拘留阶段最长羁押37日(30+7)。
二、逮捕后侦查羁押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符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边远地区/集团犯罪/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最长合计7个月(2+1+2+2)。
三、审查起诉阶段(一般1.5个月,最长6.5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需补充侦查的,每次1个月(最多2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合计6.5个月(1.5+1+1.5+1+1.5)。
一审普通程序羁押期限2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3个月(最长6个月);二审一般2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延长2个月(最长4个月)。
注:上述为各阶段最长羁押期限,实际需结合案件复杂度、补充侦查等情况确定。羁押期间可折抵最终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羁押1日折抵1日)。
二、开设赌场罪中诈骗金额该如何处理
在开设赌场罪中涉及诈骗金额的处理,需结合行为性质与罪数关系综合判断,核心在于区分开设赌场行为与诈骗行为是否独立成罪:
一、两罪的界限与竞合判断
1.独立数罪的情形
若行为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另行实施诈赌行为(如使用作弊工具、串通他人虚构赌局等),骗取赌客财物,此时:
开设赌场罪:基于提供赌博场所/工具、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成立;
诈骗罪:基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赌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成立。
两者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应数罪并罚。诈骗金额计入诈骗罪的犯罪数额,与开设赌场罪的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分别评价。
2.想象竞合或择一重罪的情形
若赌场的核心运营模式就是以诈骗为手段(如无真实赌博概率,全程通过诈术骗取财物),则开设赌场仅为诈骗的“幌子”,此时两罪构成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通常诈骗罪量刑更重,尤其是诈骗金额巨大时)。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303条(开设赌场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根据金额分三档量刑(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无期);
实务中,诈赌行为若与开设赌场行为分离,均需单独定罪。
结论
诈骗金额的处理关键在于行为是否独立:
独立诈赌→数罪并罚,诈骗金额归诈骗罪;
诈赌为赌场核心→择一重罪(优先诈骗罪)。
需结合具体案情(如诈赌是否为常态、是否与赌场运营绑定)判断罪数,最终由法院根据证据认定。
(注:以上分析基于刑法理论与实务通说,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细节确定。)
三、开设赌场罪刑拘整个流程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刑拘流程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核心环节如下:
1.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涉嫌开设赌场的线索审查后,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启动侦查程序。
2.拘留决定:侦查中,若嫌疑人符合拘留条件(如现行犯、有逃跑/毁灭证据风险等),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3.执行拘留:执行人员持《拘留证》向嫌疑人宣布拘留,24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不得在办案场所羁押)。
4.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外,24小时内告知家属拘留原因及羁押处所;有碍情形消失后立即补通知。
5.讯问与释放: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如无犯罪事实),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书》。
6.提请批捕:一般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延长1-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7.审查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批捕的继续侦查;不批捕的,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上述流程需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保障嫌疑人基本权利。
当探讨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多久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提出申请的,这能让嫌疑人暂时脱离羁押状态。另外,若最终被判定有罪,羁押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在处理这类案件过程中,法律程序较为复杂,每个案件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如果您对开设赌场罪嫌疑人羁押期间的取保候审申请、刑期折抵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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