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伤害案件中涉及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你所说的抚养费在该语境下准确表述应为被扶养人生活费),一般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计算期限方面,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人在定残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需继续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但累计给付年限不能超过上述规定年限。
人身伤害抚养费计算起始时间通常为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之时。
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自定残日起开始计算抚养费。因为定残意味着对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有了明确认定,以此为节点,侵权人需承担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责任。
若受害人死亡,从死亡之日起算抚养费。此时受害人已丧失抚养能力,其生前依法应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因侵权行为失去生活来源,侵权人应从受害人死亡时起支付抚养费。
计算标准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三、人身伤害抚养费计算截止时间法律咋规定
人身伤害案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截止时间分不同情况。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因为18周岁在法律上为成年人,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若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比如65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计算15年。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截止时间,要结合医疗机构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综合判断被扶养人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情况。
当我们探讨人身伤害抚养费从何时算起的问题时,还需关注与此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是怎样的标准,它通常会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需求、侵权人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值得留意,有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等不同形式。倘若你对人身伤害抚养费从何时算起仍有疑问,或者在抚养费数额确定、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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