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变更抚养权开庭对方没到场该如何做
变更抚养权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若法院已依法向对方送达传票,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作为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应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支持变更请求,例如证明对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抚养能力不足或自身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材料,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其愿意随己方生活的意见也需提交。若法院尚未完成合法送达程序,需配合法院查明送达情况,必要时可申请补充送达或公告送达,待送达程序完成后再由法院安排开庭。需确保自身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以保障法院缺席判决的结果符合己方诉求及子女利益。
二、变更抚养权后拒绝执行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后对方拒绝执行,若该变更是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当事人可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交付子女的义务。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因抚养权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通常会通过说服教育训诫等方式督促履行,必要时协调居委会学校等相关单位协助执行。若变更是通过非诉讼协议达成的,当事人需先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待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权利。
三、变更抚养权问询孩子需不需要参与
变更抚养权时,问询孩子意见需视情况而定。若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通常会问询孩子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表达一定意愿和想法,法律规定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量孩子意愿及其他因素,判断变更抚养权是否符合孩子利益。
若孩子未满八周岁,虽法律未强制要求问询孩子意见,但孩子表达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想法,也可作为法院判断抚养环境是否有利的参考。所以,八周岁以上孩子变更抚养权通常需问询其意见,八周岁以下可参考孩子想法。
当探讨变更抚养权开庭对方没到场该如何做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对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但判决后还涉及执行问题,如果对方不配合交出孩子的抚养权等情况该怎么处理。另外,变更抚养权后,孩子的户口迁移、教育等方面的衔接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要是你在变更抚养权开庭对方未到场的处理、判决执行以及后续相关事务上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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