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给看小孩的情况下仍需付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支付抚养费与行使探视权系相互独立的法律义务与权利,不可相互抵销。
首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因未实际行使探视权而免除。即便直接抚养方阻挠探视,非直接抚养方仍需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否则可能面临被诉追索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法律后果。
其次,若直接抚养方拒不配合行使探视权,非直接抚养方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1.与对方协商调整探视方式;2.向法院提起探视权纠纷诉讼,请求法院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频率等具体内容;3.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对阻挠方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需特别注意:切勿以拒付抚养费对抗探视权被侵害,此举既违反法定抚养义务,也无法有效维护探视权,反而可能扩大自身法律风险。建议在履行抚养义务的同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探视权。
二、不给看小孩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首先,探视权是法定权利。若对方不给看小孩,可先尝试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视权。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抚养费,这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若对方不支付,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时足额支付。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抚养费数额。判决后,对方若拒不执行,抚养方也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总之,保障自身对孩子的探视权及孩子应得的抚养费,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
三、不给看小孩是否可以少付抚养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抚养费支付义务与探望权行使权利相互独立,不可相互抵消。
法律依据与分析:
1.抚养费的法定性:《民法典》第1085条明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此为法定义务,不因探望权受阻而免除或减少。若擅自少付/拒付,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冻结账户、划拨财产等)。
2.探望权的救济途径:若对方阻挠探望,您可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与对方协商或请求居委会/村委会调解;
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探望方式(如每周探望1次);
若对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阻挠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但不得强制孩子配合);
结论:
不可因不给看小孩少付抚养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或被强制执行。建议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探望权,而非以拒付抚养费对抗。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方案。)
当我们探讨在不给看小孩的情况下仍需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即便一方被限制探望孩子,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因为支付抚养费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是法定义务。而若遇到对方长期拒绝自己探望孩子,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探望权的。如果在支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如何合法争取自己的权益,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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