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法典溯及力有哪些例外情形
《民法典》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例如,根据“有利溯及”原则,若民法典的规定对当事人更有利,可适用民法典。像合同履行中的一些新规则,若能让当事人利益增加,可按新规定处理。
还有未决案件,在民法典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不适用民法典;而在施行前尚未终审的案件,若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则依照其规定;若没有规定,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另外,某些物权编的规定也有特殊溯及力。比如,民法典施行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因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物权变动,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物权变动,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二、民法典溯及力例外情形在实务中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民法典溯及力例外情形。在实务中,“有利溯及”认定需判断适用民法典是否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旧法无规定,民法典规定能填补空白且合理保护当事人权益,可溯及适用。
“新增规定溯及适用”方面,若民法典新增规定属空白填补型,且不损害当事人合理预期,可溯及适用。如民法典新增保理合同规定,在相关纠纷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但未审结时,可适用。
“持续性法律事实跨法”认定,判断法律事实是否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若持续,适用民法典,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除外。
三、实务中民法典溯及力其他例外情况咋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除明确一般规则外,也规定了其他例外。对于有利溯及,需认定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空白溯及,若当时法律、司法解释无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可适用民法典,但要考量立法目的、当事人合理预期等。若涉及确认合同效力,适用民法典更符合当事人合理预期且不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可适用民法典。实务中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考量立法精神、公平正义等因素认定。
当我们探讨民法典溯及力有哪些例外情形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在适用民法典溯及力例外情形后,如何进行法律适用的衔接。因为不同的例外情形在实际案件中可能会与旧法存在交叉和冲突,这就需要明确具体的适用规则。另外,在涉及民法典溯及力例外情形的案件里,证据的收集和认定也有特殊要求。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民法典溯及力例外情形本身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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