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出现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指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是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是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是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导致诉讼管辖约定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约定的管辖法院不明确。比如仅约定由某地的法院管辖,但该地存在多个同级法院,无法确定具体管辖法院,该约定无效。二是违反专属管辖规定。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若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专属管辖的规定冲突,约定无效,像不动产纠纷应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若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则无效。三是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如本应由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约定由中级法院管辖,超出了级别管辖范围,约定无效。四是选择多个法院管辖。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无法确定具体管辖法院时,管辖约定无效。
三、哪些情况会导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可因多种情形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即时解除适用于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也分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过失性辞退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无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经济性裁员则在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时,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解除。
当探讨哪些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出现中止时,除了已解答的常见情形,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点。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使权利人暂时未主张权利,也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另外,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同样会出现这种状况。这些情况可能在实际生活中较为隐蔽,容易被忽略。如果您在遇到诉讼时效相关问题时,不确定是否属于中止情形,或者对后续处理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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